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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监局:“拒绝公布镉大米来源”是媒体误读

发布:2013-09-06 15:20,更新:2010-01-01 00:00

 

福建省质监局网站截图

  新华网福州9月5日电(华泰来)“福建检出‘镉大米’官方拒绝公布来源”。9月4日,某媒体发布此报道后,迅速被大量媒体转载,质疑福建省质检部门不公开“镉大米”来源的声浪持续发酵。5日,福建省质监局发布公告正面回应表示,“拒绝公布来源”系媒体误读。

  8月30日福建质监局公布的“2013年第二季度粮食类加工品产品抽查结果通报”中显示:“2013年二季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省企业生产的大米等粮食类加工品进行了抽查,共抽查350家企业生产的377批次产品……经检验,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其后是抽检合格与不合格企业表格,均详细注明了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追究问题产品的来源不外乎两项,一是企业来源,二是产地来源。从这份通告上来看,福建质监局公布的3批次镉超标大米的企业来源十分清晰。三家涉事企业分别是建阳市华棋粮食加工厂、顺昌县埔上良旺精制米加工厂、武夷山市玉岩粮食加工厂,均属于福建省本地企业,产地来源也不存在隐瞒。

  5日当天,此次事件的报道迅速在全国媒体扩散。在“百度”上搜索显示,福建“镉大米第二季”事件相关新闻报道及评论达十余条,内容多采信“官方拒绝公布镉大米来源”。

  福建质监局对此反应十分迅速,当日发布公告申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公布了不合格大米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等信息。此次监督抽查范围为生产环节,通报所公布的3家不合格企业既是受检企业,也是镉超标大米的实际生产企业。”“截至8月底,问题产品的调查处理、产品召回和销毁等后处理工作均已结束。” 至此,“官方拒绝公布镉大米来源”已被证明是一次误读。

  福建质监局在与新华网福建频道记者沟通时认为,媒体误读抽检公布信息,可能由于不了解此次抽检本身就针对生产环节:“实际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名单,在8月30日公告中已公布。这些企业就是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并非销售企业。”

  此后,Zui初报道此事的媒体对之前报道进行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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